于公谨:大约在冬季(油腻的我 一二五)
作者:于公谨    发布于:2021-11-20 17:14:21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散文随笔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大约在冬季(油腻的我   一二五)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文/于公谨
    很多的人,都说,可以过得去,就过去算了,没有不要这样念念不忘,这样有些小肚鸡肠。
    我说,你经历过吗?没有经历过,就要别人大度,这是要招雷劈的。
    如果说是年轻人,或者是年纪小,都要说懂礼貌;而这个时候,他们是否是有道德?正如赵振鹏说的,如果是不缺德,就不可能会做出这样的事情。既然是缺德了,还要求别人忘记,凭什么?我们不是伟人,可以不计较微末小事情。就像是韩信,可以不计较胯下之辱;我们只是小人物,却怎么可能会不记得那些事情?
    做人大度?是需要对人大度,而不是对禽兽大度。如果是一个人被叫做猪狗不如,或者是连狗都不如,这还是人吗?既然不是人,为什么要求别人大度?
    王叔说过这样一件事情。孙是一个当过兵的人。在部队的时候,想要入党;赵屯有一个人叫做屯(这个是假名字,不可能说出真名字),和孙是同期当兵,而且是班长之类的;就不同意孙入党,就说孙不够格。可能是孙因此就回家了,没有被提干。当然,屯也是退伍回家。
    后来,孙逐渐的有了成就,成为了处级干部(不具体写了,如果是本地,很多人都应该是联想到这个人是谁了),屯就去找孙。
    孙直截了当地说,不认识。
    没有进入市政府,当然就没有见到孙。如果是聪明人,回去就不可能会说出来;只能是说,当时一起当过兵,关系不好;如果是有自尊心,就不可能会去找。没有自尊心,还要说出来,是一起曾经扛过枪,觉得有感情。不知道是屯无耻,还是这个世界上,有人不知道什么是“缺德”。然后,回去说,孙不见他。
    对于孙来说,屯就是一个耻辱;而对于屯来说,可能是觉得认识孙还是一种荣耀。问题是,是荣耀吗?还是做人的欠缺?
    不要说孙大度,不可能会忘记别人怎么对他。这是孙的错?如果是当着孙的面说,孙可能会想要躲得很远,会觉得,雷劈死这个人的时候,不要牵连到他。
    我记得,有一个人说过,不记得自己做过什么?
    这话并不是对;自己吃得饭可以忘记,喝过水可以忘记;却不可以忘记,自己摔过跟头;也不可以忘记,自己伸出脚,使绊子,让别人跌倒过。自己跌倒了,自己需要长记性,需要积累经验,需要不再让自己跌倒;而别人让自己跌倒,就要知道这个人是否是道德有问题,是否是故意让自己跌倒。如果是自己让别人跌倒,是为什么要让他跌倒,为什么要使绊子。如果是经常使绊子,那么就是这个人自己的道德有问题。
    很多时候,我们所看到的,仅仅是一个人跌倒,而不是别人使绊子。或者是,仅仅看到别人使绊子,让我们跌倒;并不知道我们摔得多严重。
  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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