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公谨:是警察和法官的责任
作者:于公谨    发布于:2023-03-24 17:33:15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随笔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是警察和法官的责任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文/于公谨 
    看到一个见义勇为的人,遇到一个强奸未遂的事情,果断出手,女人被解救了。而强奸未遂的人,则是报警。警察过来抓走见义勇为的人,拘留十四日;判罚赔款两万。也就是说,见义勇为的人,被抓了,而强奸未遂的人则是潇洒地过日子,可以拿到赔偿。然后就说,在这样的情况,谁敢见义勇为?主持人说,这是谁的错?很显然,这是警察和法官的错,是职能部门的错。这里面如果是没有问题,怎么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?强奸未遂的人,怎么可能敢报警?强奸未遂啊,会被判刑的,已经是触动了刑法。结果呢?出去旅游,这是赤裸裸地打脸。如果说警察没有责任,谁信?这就是主要问题症结所在。
    曾经和人交谈过,说起了这件事情,有一个叫做黑的人说,这个被强奸未遂的女人,肯定不是警察的妹妹,或者是他们的女儿,也不是当官的女儿,否则是不可能会这样处理,也是不敢这样处理。另外一个叫做江的人说,都是普通老百姓,怎么可能会关心老百姓的死活?说实话,这是好事,在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,肯定不会见义勇为,而强奸的人,最好是强奸警察的妹妹,或者是他们的女儿,或者是法官的妻子女儿,他们肯定会很愿意接受。另外叫做龙的人说,这里面肯定是存在问题,一个强奸未遂的人,会这样得到赔款,逍遥法外?而见义勇为的人会被判刑?警察是怎么干的?怎么做的?这还是警察?法官还是法官?
    这样的结果是,让很多人都不敢见义勇为。如果强奸未遂的人是警察的亲人,会怎么样?见义勇为的人,会被判刑,可能会犯故意伤害罪。这是什么样的结论?很多人都提出了疑问,都是感觉到这里面有问题。只是当时的警察,并没有感觉到有问题,毕竟受到强奸未遂的人,不是他们的亲人。说实话,这个时候,最希望的是,有人强奸这样警察的亲人,看看他们是否会这样做。毕竟这样做法,有些说不过去。
    什么是强迫?什么是违背人们的心愿?我是没有弄懂,警察这样的做法,是不是违反很多普通人的心愿?是不是违背人们的意志?难道见义勇为就应该是被判罚?就应该是被罚款?这样的警察,还是警察?是不是应该被处理?好像是没有,只有见义勇为者最后回到了自己的家乡。会继续见义勇为吗?这是一个意外。警察把见义勇为者抓了,会有人继续见义勇为?很难,毕竟每一个人都害怕,后面的事情,会变不可预测。
    这是强奸未遂都是这样,何况是其它事情?没有任何的报道,或者是内容说这样的警察是渎职,是应该出来,是一个被惩罚,也没有给见义勇为者进行道歉。这就让人感觉到有些不可思议。就因为是警察?还是什么?有人说,这样的事情,是怎么发生的?怎么就弄不懂?不是一般人不懂,很多懂法律的人都不懂。而警察,依旧是警察,并没有什么;见义勇为者受到惩罚,也是没有看到有人抱歉,这就是现实。很残酷很真实的现实。
    还有人会是见义勇为者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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