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公谨:初冬(四四五)
作者:于公谨    发布于:2023-12-26 16:10:55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初冬(四四五)
    山东人是很不平衡,说把他们养大了,都成了白眼狼。
    我说,这做得真不对。
    有人告诉我,真的是很难融合在一起,毕竟是没有血缘关系。如果是他老婆活着,或者是他先死了,就没有什么。就怕他活着。
    我说,山东子当时是穷,没有结婚,否则也不可能会过来和他们妈生活在一起。
    那个人说,说是说,应该感激,只是有人会感激吗?
    我说,是人就应该感激的。
    那个人说,很难的。
    这是什么心理我不知道。只是他们从来就没有想过感激。
    后来,有人接受山东人去和别的人结婚,山东说,吃过一次豆子,还不知道什么味儿?
    我说,那样更像一个家。
    山东的说,你说得没错。那样是像一个家。问题是,我赚钱,养了他们,他们知道感恩吗?
    我说,这是特殊情况。
    山东的说,是很普遍的情况,很多人都是这样。我也是问过。赚钱养活他们,结果换来的是什么?就是不来往的陌生人。可能是连陌生人都赶不上。陌生人看到我摔倒了,会去扶我,他们看到我摔倒了,会去扶着我?
    我没有说什么,毕竟山东的说的是事实。他摔倒了,陌生人会去扶他,而那些被他养大的人,是不可能会去扶的。
    有和山东的做邻居,就说,他赚钱,原来是交给别人,是自己不花。而现在赚钱,想要怎么花,就怎么花,不用考虑什么。哪一个香?
    这就是事实。
    山东的说,养大了,还要成为我的仇人,我怎么可能会继续这样做?
    我说,总是需要结婚的。
    山东的说,不结婚了,我自己活着。
    这样的事情很多,并不是个案。
    最为典型的,就是有一个男人,进入一个有孩子的家庭,和那家女主人在一起。当然,男主人已经是不在了。孩子小,男人就养着他们,从来就没有考虑过自己;女人想要给男人生一个他自己的孩子,男人不答应。
    结果是,等到孩子大了,成家立业了,就想要养他们的母亲,而不是养男人。这个时候,就已经忘记男人所做的一起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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