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公谨:初冬(五四四)
作者:于公谨    发布于:2024-05-12 17:15:25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初冬(五四四)
    这个时候,还要说相信法律?
    法官就是这样做出判决,怎么改变?可以说,亵渎法律的人,并不是普通人,而是法官。想要翻案,几乎是不可能的。房子是要不回来。怎么办?
    这个时候说,相信法律?
    如果是没有极端冷静的人,很有可能会举起刀,杀了法官,和那个装修的人。为什么会是这样?因为走投无路,被迫杀人。
    房主是没有杀人,很冷静地跟踪着法官,发现了法官的不法行为,进行曝光。随即,法院进行改判,房子得以归还。
    也就是说,如果当时没有曝光法官的行为,怎么可能会归还房子?这个时候,我们说,这样做是对,还是不对?
    没有愿意无端端杀人。逼到了一定程度,才会这样想要杀人。
    我记得,曾经和一个律师的人交谈过,说法官犯法,就没有去管。律师说,当然没有人去管。在她看来,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。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法官敢嚣张跋扈的原因。
    法官不懂法?法官是法盲?
    很多人都知道,普通人是不懂法,可能是法盲。而法官不可能是法盲。为什么会这样做?就不知道是犯法?
    这才是问题所在。当上海的那个房主,举起刀杀人的时候,会是怎么样的报道?会是怎么样的影响?会是说,他不应该杀人,还是不应该做这样做?如果是有办法,他会这样做?会想要拿刀杀人?可能吗?这就是问题所在。
    并不是一定穷凶极恶的人才会杀人,通常来说,杀人是因为被逼走投无路的老实人。
    有一个叫顾的人做曾经告诉过我,他也是经历这样的事情。当时,他才离婚,也是才找出了一条活路,就是想要运输赚钱。于是,贷款买了车,用来运输。车拉着货物,到了某一个城市(想要说名字的,想了一下,还是不说了,这样影响不好),被车管所的人所扣下。当时就真的是走投无路。想一下,什么都没有了,还有一屁股贷款。怎么办?
    直接就去买了两把尖刀,放在背包里,打着出租车,跟在车管所所长身后,车管所所长到哪里,他就到哪里。车管所所长在晚上六点中左右,看到顾跟着他,就知道不好了。
    顾当时就说,他不回家我就不动手,他回家,我就动手。
    我说,杀了他全家?
    顾说,对。他没有给我活路,我干嘛让他家人活得滋润?
    我说,这样很残忍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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