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公谨:恶意讨薪
作者:于公谨    发布于:2024-09-25 15:36:25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随笔
              恶意讨薪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文/于公谨
   恶意讨薪,不知道这个名词是谁发明的。正如某些人所说的,这是最让人感觉到不可思议的,也是让人感觉到愤怒。怎么就叫恶意讨薪?怎么就会是恶意讨薪?干活了,要工资,不对吗?还是说,就应该是“杨白劳”?这样是可以说,具有中国特色了。问题在于,还真有人会抓那些讨薪的人,然后,就按上一个罪名“恶意讨薪”。这就像是看过一段文字,里面说得是,一个教授去德国,德国教授就告诉他,中国发展是很快的,很容易就追上德国。那个教授是很骄傲,也是很自豪。想一下,这是德国人赞成我们的发展速度。怎么可能会不让一个真正的中国人自豪?也是让我们感觉到骄傲。
    接着,德国教授就说,你们打工可以不给钱的,这是德国人永远比不上的。不给钱,就可以让这些钱,让那些公司什么的,有着足够的发展。想一下,不用付给工人工资,连外国人都知道,可以说,是名声在外。我就很纳闷,为什么那些外国人都知道应该给工人工资,为什么在中国,就可以不给?而且,如果要钱,就可以是直接安上罪名,恶意讨薪?想一下,也是感觉到有些别扭,也是感觉到有些理解。
    毕竟德国是资本主义国家,他们是理所当然地给钱,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,当然就可以不给钱,就应该是做贡献。如果是为了建设国家,可能是很多人都愿意做贡献,给私人“杨白劳”,可能是很多都不愿意,凭什么就给死人“杨白劳”?如果一开始,就告诉工人,不给钱,会有人干?可能吗?只能是说给钱。当然,他们可以不兑现承诺,毕竟是有警察什么的可以帮忙,有法官可以帮忙,有检察官可以帮忙。
    有人就曾经说过,为什么就不知道拿起法律的武器,为自己讨要工资?这个人是混蛋吧?一方面是时间,另一方面是法官有法律的解释权。工人没有什么法律的解释权。可以说,法官说可以不给钱,就可以不给钱,不是没有这样的案例,而是有。就曾经有人为了要工资,打官司的,最后同来法官。为什么会想要捅法官?很显然是要不到钱了。法官是可以解释着为什么不用给钱。就像是那个闫芳说,你为什么要还手?
    以此类推,就可以说,你为什么要去打工?不打工,就可以不用讨工资了。这就是某些人的做法。闫芳就要想要出来解释一下?就像是派出所所长(好像还是副所长),看到有人报警,在家里被打,予以反击,就说是互殴。怎么就没有看到青岛崂山打人女司机被抓?怎么就没有看他站出来说话?怎么叫现实?这就是现实。我们可以看到,很多欠钱的人,都是肆无忌惮,都是可以殴打工人。为什么他们权利会是这样大?
    闫芳可以解释?还是那个警察派出所所长可以站出来解释?还是法官可以解释?当某些权威部门迫不及待地下场,就已经说明了问题的严重性。却从来就没有想要治本,而是说表皮的事情。为什么会发生,或者是说提高执法者的素质,从来就不提。那么,某些事情会继续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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