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公谨:见义勇为是需要条件的
作者:于公谨    发布于:2023-01-12 17:08:55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随笔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见义勇为是需要条件的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文/于公谨 
    可能是因为二零二二年六月十日凌晨,在唐山烧烤店暴力事件,引起了很多人的思考,或者是说他们的想法,让他们对那些旁观者有着很多的不满,也有很多人说着自己的看法,或者是引用着很多其它地方,对旁观者的进行判决。每当看到这些事情,就想起我曾经写过作为一个中国人而自豪的文字,被一个武汉某中学老师所嘲笑的事情,他说,你是小孩吗?还这样的激情四射?我是感觉到很不舒服,也是觉得,这样的人,怎么就成为一个老师?这样的老师,会教出什么样的学生?有些从心中感觉到厌恶。
    与这件事情相似的,就是很多人对旁观者的愤怒之气。说实话,这是可以理解,问题是,就像那个老师说的,还是小孩吗?小孩可能是不计后果,可能是会冲动,会这样不顾一切地进行拉架,而作为一个成年人,就需要考虑很多事情,比如说,最起码想要不再旁观所产生的后果,是否能够承担。不要说法律的公平公正,在这里,没有法律的体现,否则那些打人者是不可能会这样嚣张,这就是现实,很残酷,很真实。
    换一句话说,见义勇为是需要条件的,也就是需要执法者的公平公正,也是需要执法者的无私,也是需要执法者的立场是否是公允的。就像是“官匪一家”,这个时候,说见义勇为,不是有些开玩笑吗?可能是“匪”抢劫,或者是其它什么行为,被抓住了,只能是说见义勇为,或者是说,这是行为出现了偏差。这还是需要证据确凿的情况下。如果是证据不充分,会怎么样?就会被无罪释放。“指鹿为马”,并不是赵高的专利,也是某些人的专利。这些人是行为,会做到什么程度,是很难想象,也是很难猜测。
    “官匪一家”的时候,即使是“匪”犯罪,也可能是无罪。而相对来说,那些见义勇为,可能会成为“见义勇为”?还是在寻衅滋事?这是警察的看法。犯罪嫌疑人那么嚣张的时候,可以无视法律的时候,可以随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时候,让旁观者进行见义勇为,可能吗?谁敢这样做?本来那些“官匪一家”,或者是说“官匪勾结”,或者是说“官匪不分”(是官是匪都弄清楚)等情况下,让人们见义勇为?
    当然,可能也是存在着见义勇为,毕竟这样的事情,太过让人感觉到愤怒。只是见义勇为的后果是什么?那些官会抓“匪”?可能吗?就像是唐山烧烤店发生的事情,在此之前,恐怕就已经发生过很多类似的事情,圈禁的都有,何况是其它的?这个时候,好像那些“匪”并没有被抓,才会变得越来越嚣张。如果是被抓了,他们敢这样做?我们可以想一下,当时,就像是圈禁人的时候,有人见义勇为,结果会是什么?
    见义勇为是没有错误,我也希望更多人能够进行见义勇为。只是需要的是,执法者,或者是说职能部门人员,能够做到尊重法律法规,而不是滥用法律法规。这样才可能会出现越来越大的见义勇为者;否则,只能是冷漠地做一个旁观者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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