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公谨: 敬而远之
作者:于公谨    发布于:2024-11-02 16:35:15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随笔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敬而远之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文/于公谨
    看到一个人,好像是很好的, 处事什么的,好像是都没有什么毛病。不过,知道他原来是法官,现在不是了,就连忙敬而远之。很多人都是敬而远之。有些反应慢的人,就很奇怪,为什么很多人反应都是这样?我不知道其他人的想法,对于我来说,这是必须的,也是必然的。做过法官,原来的法官,是吃完原告吃被告,现在好一些,受到了某些制约。不过,即使是现在,法官想要做出什么判决,也是有理由的,即使是很多人知道,这样判决不对,都是没有办法说什么。就像是某城市的大型犬咬人,结果是被咬的人赔给狗主人钱。这个判决,很多人感觉到了什么?这就是某些法官的做法,是对?还是错?城市禁止养大型犬,这是规定。法官这样判决, 是因为什么?当然,法官会人模狗样地说着法律条文,会说着合理合法合规,至于其它方面,就不是法官所考虑的。这就是法官的判决。
    即使是这样的法官,也没有听说被开除了。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来,那些执法部门对执法者的宽容,也是可以说,因为法官知道和熟悉法律条文,也是明白,怎么做可以触犯法律,怎么做,可以打擦边球。怎么做,可以让自己没有什么罪,怎么做,可以让自己有罪。他们可以随意地闪避着法律条文,可以随意地让某些法律条文为他们服务。很多人知道,法律是想要遵守,对于执法者来说,法律是为他们服务。
    这有错吗?好像还是没有什么错误。想一下,一个法官,懂法律的法官,被开除了,可能是拘留过。一般来说,他们是利用法律为自己服务的人,也是知道法律,也是懂法律。一个懂法律的人,受到了法律的制裁,这让很多人感觉到不可思议。也就是说,这个人知法犯法,而且是做到某种程度,才会受到制裁,否则就没有可能会受到制裁。这就是罪基本的。这样的人,不应该是敬而远之?毕竟是知道法律,一旦是陷害相关的人,会是怎么样?
    可能是一般人没有意识到这里面的问题。知法犯法,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,而是说,有的人做的太过分,才会受到处罚。一个法官,很清楚这一点。既然是知道了,为什么还会是知法犯法?这就让人感觉到有些问题。不是说,一般的问题,而是说,这里面存在着很大的问题。知法犯法,不是擦边球那么简单。想一下,狗咬人,判被咬的人给狗赔偿,美其名曰狗是名贵的,而且,有着法律条文支持(不知道哪一条法律条文会支持狗咬人)赔偿。这样的法官,都没有被抓,何况是其他人?比这样严重的,就是没有什么道理可言。这就是所面对的问题,也是很多人都小心翼翼的原因,毕竟做得太过分。
    还有,法律是讲究证据的。对于法官来说,消灭证据是轻而易举的事情。没有消灭证据,或者是说,没有成功消灭证据,就足以说明这个人的问题。这个时候,这个人的道德,会是怎么样?和这样的人打交道,就需要很小心的。为什么?因为这样的人,是没有什么道德可言,做出什么事情,就没有什么奇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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